close




 我有一個朋友,13 歲時,正是花季的年齡,不幸雙目失明,

  

後來他父親送他去了一盲校,沒想到,盲童都很羨慕他, 



因為畢竟有 13年的時間,他曾親眼看到過這個豐富多彩的世界。


  

他知道花朵如何美麗,太陽如何明亮,

  

白雲如何飄逸,天空如何蔚藍。

  

他更知道爸爸、媽媽的笑臉。

 

很多盲童都說,

  

假如能讓他知道其中一件,就是最大的幸福。

  

而他卻知道這樣多,他對那些盲童來說,

  

他擁有的簡直是一座幸福的寶庫呀。

  

正因如此,  他懂得了滿足,他更懂得了珍惜。

  

在盲校中,他的學習成績最優秀,掌握的才藝也最多。

  

同時,他還告訴身邊的同學,他們也是幸福的,沒了雙眼,

  

你可以聽,可以撫摸,你可以講,可以唱,還可以跑,可以跳。

   

因為有了快樂,整個盲校

  

沒有一絲苦難與悲觀的情緒,

  

洋溢出的都是幸福的陶醉。 




 




前幾天,我乘車從銀川去上海,

  

同座的有一位上海人,一位寧夏石嘴山人。

  

上海人說,

  

他現在每月收入 6000多元,除去各種開銷還可節餘 4000多元。

  

話音剛落,便引來周圍一片羨慕的讚歎。

  

有的說:我一個月才掙 1000多元,

  

你節餘的錢就相當我 4 個月的工資呀,

  

你真是太幸福了。




  

對此,石嘴山那位朋友有自己的見解,

    

他說假如錢可以買來幸福的話,

  

你應該學會換算幸福的方法。

   

比如說這位上海朋友吧,每月可有 4000多元的存款,

  

一年可存 5 萬元左右,按說已經不少了,

  

和我相比,我一年只能存下一萬多元。

  

有了錢最大的願望是什麼?

  

首先是居者有其屋呀。在我那裡,房子每平方米八九百元,

  

而上海卻在上萬元。

 

如此算來,假如我要買一幢上百平方米的房子 10年就夠了,

  

而這位上海朋友則要 20年,

  

這樣算來,我的幸福應該是這位上海朋友的二倍。

  

 
由此我想到俄國作家契詞訶夫說過的一句話,

  

「如果你手上紮了一根刺,

  

那你應該高興才對,幸虧沒紮在眼裡。」 




 




美國第32 屆總統的富蘭克林.羅斯福

  

家中曾失竊,損失慘重。

  

朋友寫信安慰他,羅斯福回信說:

  

親愛的朋友,謝謝你的安慰,

  

我現在一切都好,也依然幸福。

  

感謝上帝,因為:

  

第一,賊偷去的是我的東西,而沒有傷害我生命;

  

第二,賊只偷去我部分東西,而不是全部;




第三,最值得慶幸的是,做賊的是他,而不是我。」 




 




這種幸福的換算方法,不僅是一種豁達的生活態度,

  

更是一種超脫的生活智慧。


 


 


~~轉載文章~~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m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